技术前沿

技术前沿
技术前沿

网络安全管理局召开《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贯会议

审核:蔡宝玉 编辑:教学资源与信息中心 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应对日趋严峻复杂的网络安全形势,切实抓好《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工信部网安〔2017〕20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信部网安〔2017〕281号,以下简称《预案》)的实施,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于近日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对《办法》和《预案》进行宣贯。

会议在对《办法》和《预案》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办法》和《预案》的适用范围和突出特点。《办法》适用于日常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工作,明确恶意网络资源(IP地址、域名和URL等)、恶意程序、安全隐患和设备受控四大类网络安全威胁,充分发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技术优势提高威胁信息监测能力,进一步扩宽威胁信息报送范围,加强威胁信息共享,突出行政监管,强化处置执行约束力。《预案》适用于对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进一步强化在电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一步明确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突发事件进行更加合理的分级,进一步明确监测预警、事件报告、应急响应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相关问责力度。

会议要求,全行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深刻领会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各项部署,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一是要高度重视《办法》和《预案》,充分认识到实施好《办法》和《预案》是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规的重要举措,是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不断提高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应对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要强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行业各单位的网络优势、技术优势和队伍优势,积极推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和重大突发事件。四是要狠抓《办法》和《预案》的落实,行业各单位要明确相关落实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确保《办法》和《预案》的有效实施,实现网络安全威胁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的制度化、常态化。

全国31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及各省(区、市)分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部属技术支撑单位,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重点互联网企业和360集团、绿盟科技等网络安全企业350余人参加会议。